观“湘”门丨从“先用后付”看湘潭制度破冰的“科技试验”
观“湘”门丨从“先用后付”看湘潭制度破冰的“科技试验”
观“湘”门丨从“先用后付”看湘潭制度破冰的“科技试验”
在湘潭,一场关于科技成果的(de)“信用实验”正悄然改变产学研的规则(guīzé)——高校的专利技术,企业可以“先尝后买”,用好了再付钱。
这种看似大胆的(de)“试用装”模式,正是(zhèngshì)湘潭市“地方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”的大胆尝试。
2024年以来,湘潭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深水区选择(xuǎnzé)了一条少有人走(zǒu)的路——一条从立法到机制的顶层重构之路。
当许多地方还在为“成果如何定价”“风险(fēngxiǎn)谁(shuí)来承担”争论不休时,这座湘江之畔的城市已经悄然搭建起一套全新的制度框架。
立法先行:给“不敢转”松绑(sōngbǎng)
湘潭的破题之笔始于《湘潭市促进(cùjìn)科技成果(kējìchéngguǒ)转化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的出台。这部湖南省首个地方性科技成果转化法规,用法律条文的形式解决了(le)长期困扰产学研各方的核心矛盾。
对于科研人员最担心的(de)“秋后算账”问题,《规定》明确“应当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,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,不追究相关(xiāngguān)责任(zérèn)”。这一条无疑给科研人员吃下了“定心丸”。
《湘潭市促进科技成果(kējìchéngguǒ)转化若干规定》新闻发布会现场。
与此同时,《规定》还进一步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,让科研人员由“被动参与”变为“主动(zhǔdòng)作为”,将转化后的奖励(jiǎnglì)提前(tíqián),有利于激励科研人员更积极投入到成果研发和转化中。
以地方(dìfāng)立法加速科技成果“落地生金”,效果不言而喻。2024年,湘潭市(xiāngtánshì)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跻身湖南省第二位,更吸引柴立元(lìyuán)、彭练矛等院士团队带着“硬核”技术扎根落地。
当前,三所驻潭一本高校全部建设了省级技术转移转化(zhuǎnhuà)示范机构,湘电股份、湖南工程学院(gōngchéngxuéyuàn)联合打造(dǎzào)了湖南省(húnánshěng)首批、省内机电行业唯一大中型高效电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;华研实验室、湖南科技大学联合申报获批省汽车动力总成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。
万步炎“海牛(hǎiniú)”团队以26件专利作价1.2亿元入股湘潭高新区,成立湖南海牛地勘科技有限公司;湘潭大学化工学院罗和安教授团队一专利技术(zhuānlìjìshù)实现科技成果转化(zhuǎnhuà),签约总金额达5亿元……
“《规定》着重解决(jiějué)了科技与经济‘两张皮’等科技成果转化堵点、难点问题,通过政府部门的精准服务加快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。当前,湘潭大学正持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,推动面向湖南4*4现代产业体系、湘潭优势特色产业的研发创新,在(zài)省内(shěngnèi)率先实施(shíshī)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,让科研成果更契合企业(qǐyè)的应用场景和现实需求。”湘潭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、知识产权(zhīshíchǎnquán)学院教授刘友华说。
“先用后付”:一场风险共担的机制革命(gémìng)
刚刚(gānggāng)发布的《湘潭市科技成果在企业(qǐyè)“先用后付”的实施方案(试行)》让科技型(kējìxíng)企业喜出望外。其中,鼓励和引导高校、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、作价入股等方式,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。
其实,这套机制背后是一整套精密设计:首先(shǒuxiān)是企业白名单筛选(shāixuǎn),企业需满足注重研发投入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、无不良征信等硬指标,才能(cáinéng)进入“先用后付”白名单。
其次,是(shì)许可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明确约定采取“零门槛费+阶段性支付(zhīfù)+收入提成”或(huò)“延期支付”等方式支付许可费,支付时间应至少在许可合同生效一年(含),或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,或提供服务形成市场化(shìchǎnghuà)收入之后。
湘潭(xiāngtán)宏大真空研发中心。
同时(tóngshí),要求各方人员签署(qiānshǔ)科技成果转化“先用后付”协议,对于出现违约行为的,依据《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(xiàngmù)科研诚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,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。
正是通过动态(dòngtài)筛选、风险对冲和过程管控,湘潭巧妙(qiǎomiào)地把原本的“一锤子买卖”变成了长期合作。
“就像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,科技成果也(yě)有了试用期,企业有了‘试错权(quán)’。”湘潭(xiāngtán)宏大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乐感慨道。湘潭推出的“先用后付”机制不仅仅是减轻资金压力的环节,更是(gèngshì)一场重塑企业创新基因的变革。
他认为(rènwéi),“先用后付”机制不仅能让企业深度(shēndù)参与(cānyù)研发,缩短技术转化周期,降低试错成本,更能促进科技成果在本地配套率提升,从而提高产学研合作成功率和技术转化成功率。
在这场制度破冰的“科技试验”中(zhōng),湘潭展现出了系统化思维。
针对“高校(gāoxiào)成果转得了”,他们设置科技创新“三库(sānkù)三家”模块,探索科技成果(kējìchéngguǒ)“先用后付”;解决“企业自身接得住”问题,他们鼓励(gǔlì)高校把实验室建在企业生产车间,鼓励企业与高校共建中试平台(píngtái)和开放式的孵化平台;面对“政府服务跟得上”问题,他们加强技术经理人团队建设,完善科技成果鉴定、评估、交易转化平台等。
这些措施环环相扣,形成了一个(yígè)完整的制度闭环,证明了“以制度变革引领模式创新,以模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”的旺盛生命力(shēngmìnglì)。
2025年(nián)一季度,湘潭市(xiāngtánshì)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102.2亿元,增长20.4%;发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3.8亿元,惠及126家(jiā)企业。
数据表明,当科学的归(guī)科学、市场的归市场、风险的归风险时,实验室(shíyànshì)的“金疙瘩”就更能准确、高效地找到通往生产线的路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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